新视野|经济伦理中的富民厚生与义利兼顾

在当今社会,富民厚生与义利兼顾已经成为经济伦理中的重要议题。随着全球化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加速,人们开始意识到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下。相反,社会责任、公平正义以及环境保护等价值观逐渐受到重视,人们开始思考如何能够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富民厚生和义利兼顾的目标。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经济伦理中的富民厚生与义利兼顾显得尤为重要。

新视野|经济伦理中的富民厚生与义利兼顾

6月23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仙山湖景区犹如山水画卷,美不胜收,游客徜徉绿水青山之间,赏荷观景,乐享假日美好时光。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富民厚生、义利兼顾是古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经济伦理主张,体现了中国古人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民生导向和仁义原则。富民厚生、义利兼顾主要从国与民、义与利两对关系入手解决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问题,以达到百姓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目的。以富民厚生、义利兼顾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传统经济伦理对凝聚社会共同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伦理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规范与导向作用,同时对新时代夯实我国社会民生建设、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推动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启迪价值。

富民厚生是治国理政的前提和基础

民本思想是中华传统经济伦理的理论基础。《尚书·五子之歌》认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只有根本巩固了,国家才会安宁。

富国与富民是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关注的一个首要关系。儒家反对聚敛财富、与民争利,主张藏富于民。据《论语·先进》记载,季氏比周公还富有,然而冉有还要帮着季氏聚敛财富,孔子以此宣布冉有“非吾徒也”,并号召其他学生“鸣鼓而攻之”。儒家经典《大学》明确宣布,“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认为聚敛之臣的危害远远大于盗臣。《史记》提出,“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主张食俸禄的官吏不与普通百姓争利,享受大福之人不与百姓争取小利。荀子也分析了财富分配与国家兴亡之间的关系,并对聚敛财富提出严厉的批评和警告:“聚敛者亡。”“聚敛者,召寇、肥敌、亡国、危身之道也。”可见,我国古代经济伦理始终将富民摆在首位,以此作为处理国家与百姓经济关系的首要准则。

富民厚生是治国理政的前提和基础。管仲提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北宋程颐认为:“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以安而不扰为本。”古人非常看重富民厚生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关于如何富民,古人主张“使民以时”和轻徭薄赋。孔子认为:“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指的是要节约财政开支,仁爱百姓,征用民力要尊重农时,不可耽误百姓耕种、收获的时间。孟子重视发展生产和轻徭薄赋,提出“易其田畴,薄其税敛,民可使富也”,也就是要“薄赋敛以富之”,减轻百姓的赋税,使百姓富足。当然使百姓富足之后,就要对其进行教化,“富而不教,则近于禽兽。故必立学校,明礼义以教之。”

义利兼顾成为重要的价值导向和经济伦理

义与利是中国古代经济伦理关注的另一个重要关系,即仁义道德与物质利益的关系问题,并引发了千年的义利之辩。

德福关系是义利关系的哲学基础。古人认为德福之间具有一致性和因果关系。从幸福来源看,美德是幸福的根基,如“厚德载物”“德者福之基,福者德之致”。从幸福的内涵看,美德是幸福的题中应有之义,如“好德”是五福之一。德福关系又进一步具体化为德财关系,《礼记·大学》主张“德者,本也;财者,末也。外本内末,争民施夺”,认为道德是根本,财富是枝末,如果本末倒置,则会使全社会陷入相互争夺财富的混乱局面。“德本财末”是古人“先义后利、义利兼顾”的思想基础。

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在义利相较孰轻孰重、谁先谁后的问题上,我国古代出现了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和重利轻义、先利后义两种观点与态度,主流观点特别是儒家认为义重于利,主张先义后利。孔子把对义利的不同追求作为划分君子和小人的标准,“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要求君子“见得思义”,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义利思想,对待不义之利持完全否定态度:“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荀子也主张先义后利,“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关于义与利是否对立,主要有义利矛盾和义利一致两种观点。早期儒家主张贵义贱利、舍利取义。宋儒则对义利问题展开了激烈争辩:程颢、程颐、朱熹等坚持认为道义和功利互相排斥,陈亮、叶适则认为道义和功利并不矛盾,功利体现在道义之中,离开功利无所谓道义。清代颜元也认为义利不能偏废,应该并重,“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义利之辩争论千年,然而不管义利是矛盾的还是一致的,义利兼顾最终成为我们重要的价值导向和经济伦理。

在如何获得和保有财富上,古人主张要“取之有道”与“乐善好施”。《大学》提出了“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的财富“悖入悖出”原理,强调不义之财怎样得来,还怎样失去。孔子在《论语·学而》说道,“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承认富贵是人们的正常欲望,但是一定要取之有道。在获得和保有财富的方法上,古人除了强调要取之有道之外,还蕴含着“舍得”智慧,主张富有之后要懂得回馈社会,只有乐善好施才能保有和获得更多财富。

富民厚生、义利兼顾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高度契合

相互契合才能有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来源不同,但彼此存在高度的契合性。

富民厚生、义利兼顾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哲学、价值、道义、社会等方面的高度契合,为彼此的有机结合、相互成就提供了重要前提。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明确提出“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的群众史观,确立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民惟邦本”思想高度契合,奠定了双方相互结合的哲学基础。

其次,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指明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这与中华传统经济伦理“富民厚生”的追求高度一致,奠定了双方相互结合的价值基础。

再次,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未来社会将“为了共同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马克思主义主张消除资本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经济基础,消除“劳者不获、获者不劳”的分配不公现象,实行“等量劳动获取等量报酬”的按劳分配原则,确立“共建共有共享”的社会财富公平正义原则,这与中华传统经济伦理的“义利兼顾”原则相一致,奠定了双方相互结合的道义基础。

最后,关于未来社会的本质,《共产党宣言》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建立一个“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自由人联合体,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同社会”理想相契合,奠定了双方相互结合的社会基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伟大变革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进入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共享”发展理念,强调“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民生建设,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些经济思想继承了中华传统经济伦理思想,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时代精华,为继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价值指引和基本遵循。(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底蕴及思想理念研究》阶段性成果,作者刘宗涛系海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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